欢迎访问。

微信
小程序
小提琴考级网

破除职业技能市场垄断:《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为何执行缓慢?

2026-03-20 16:48:31 作者 : 浏览 : 50 次 0 评论

尊敬的两会代表委员:

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这部被寄予厚望的法规,旨在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然而,条例施行已近两年,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为代表的官办发证机构,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垄断依然岿然不动。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遭遇,正是这一现实的残酷注脚。

 

 

 
备案制:变相的市场准入障碍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的内容。然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声称不在人社部门备案就是不受国家认可。这种以备案代替行政审批的做法,实质上是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变相设置了审批程序。

JYPC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指出,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以上规定说明,JYPC的监管和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部下属事业单位,既无法律授权,也无权对JYPC进行备案管理。

 

 
财政补贴:选择性、差异化的利益输送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规定,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违法设置或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内容。然而现实是,人社系统多年来只给已备案但却没有发证资质的机构发放财政补贴。JYPC作为资质齐全、合法合规的民办发证机构,27年来从未获得任何补贴支持。这种区别对待,正是条例所明令禁止的。

更令人震惊的是,2023年6月国家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揭露了培训评价机构骗取财政资金 1.23 亿元的违法行径。而未得到分毫政策补贴且合法合规的JYPC,只是因为影响到了垄断利益集团的权益,就被舆论围剿谩骂。

 

 
舆论打压: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行为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然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近20年来每隔几年就对JYPC发动一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所禁止的内容。

2022年4月23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动员20多家官办发证机构,冒用人社部备案网站的二级域名,建立两个所谓的山寨证书治理专栏,集中发表74篇侵权声明,诱使300多家知名媒体发布抹黑JYPC的文章高达1200多篇。这场规模宏大的舆论围剿,给JYPC造成了1511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给JYPC合作院校及培训机构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在数亿元以上,是典型的“影响生产经营行为”。

 

 
JYPC深切恳请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置措施。我们恳请:

第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立案调查;

第二,废除违法违规的人社部发〔2019〕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破除行政性垄断;

第三,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给予处分。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保障。当这部法规施行已近两年,官办发证机构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垄断仍未打破时,我们不禁要问:是法规的设置不够完善,还是执法的决心不够坚定?

 

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

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

2026年3月22日

 

 
 
特别提醒
 
 
 
 
 
 

举报文章查阅平台:www.jypc.net.cn;证据征集邮箱:china@zgks.net;24小时援助热线:18951853458。(特别提醒:冒领军饷,是人社系统培训骗补的惯用伎俩。请用姓名和身份证号,在www.osta.org.cn上查询,看看自己的或者单位员工的个人信息,是否被用于培训骗补,冒领国家财政补贴和职工失业保险金)。

相关文章

  • 轨道交通乘务师招生简章
    轨道交通乘务师招生简章

    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由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于1999年12月28日投资创办。JYPC是国内成立较早、规模较大、行业普遍认可、法律手续齐全的职业认证机构。JYPC是我国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领域的旗帜和榜样。

    2026-03-13
  • JYPC汽车运用工程师招生简章
    JYPC汽车运用工程师招生简章

    汽车运用工程师是以汽车为载体,运用机械、电子、信息技术及管理知识,从事汽车使用、维护、检测、评估及运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

    2026-03-10
  • 安检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独家)
    安检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独家)

    安检员使用安检仪等检查设备, 从事机场、 车站、 码头等公共场所安检工作的人员。

    2026-02-10
  • 二手车经纪人招生简章
    二手车经纪人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二手车经纪人是指在汽车整车、汽车总成、零部件的销售的整个过程中,为促成他人的交易成功而从事专业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一站式”的专业人才。 职业概况:随

    2025-02-17
  • 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招生简章
  • 报关与国际货运招生简章
    报关与国际货运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具有国际货运管理及报关必须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报关与国际货运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国际货运管理与报关实务技能。

    2023-04-01
  • 城轨检修师招生简章
    城轨检修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接触网设备安装调试、操作保养和检测维修的人员。主要工作内容:识读图纸等技术资料;准备安装工器具;进行接触网周期维护;进行设备检修分析接触线异常磨耗并提出改善办法;进行人员调配和组织施工。

    2023-04-01
  • 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招生简章
    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结构、原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维护(或驾驶)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维护(或驾驶)技能。

    2023-04-01
  • 城市轨道工程师招生简章
    城市轨道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基础工程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养护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基础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与养护技能。

    2023-04-01
  • 城市轨道控制工程师招生简章
    城市轨道控制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控制设备的运用、测试与维护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的运用、测试与维护技能。

    2023-04-01
  • 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招生简章
    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运营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组织与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组织与管理技能。

    2023-04-01
  • 城市交通管理师招生简章
    城市交通管理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具有城市交通运输专业必须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专门人才。

    2023-04-01
  • 城市交通管理师招生简章(独家)
    城市交通管理师招生简章(独家)

    职业定义:培养具有城市交通运输专业必须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专门人才。

    2023-04-01
  • 乘务管理师招生简章
    乘务管理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航空乘务管理与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航空公司乘务管理技能。

    2023-04-01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师招生简章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适应船舶自动化要求,熟练掌握电气技术、电子技术(包括电力电子、通讯电子)、控制技术、计算机控制及其网络技术等先进知识,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有关公约中规定的“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维护和修理”和“无线电通讯”三项高级海员职能要求,能够胜任现代船舶各项自动装置的维护和修理任务的船舶高级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才。 

    2023-04-01
  • 船舶工程师招生简章
    船舶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船舶驾驶和运输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符合国际或国家颁布的相关职业标准,能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船舶驾驶与管理技能。

    2023-04-01
  • 船舶工程师招生简章(独家)
    船舶工程师招生简章(独家)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船舶驾驶和运输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符合国际或国家颁布的相关职业标准,能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船舶驾驶与管理技能。

    2023-04-01
  • 船体工程师招生简章
    船体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船体工程师是指负责船舶船体部分详细设计及施工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涉及:船体总体、结构、性能计算以及图纸的绘制,参照客户的要求完成船体部分的详细设计;进行施工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等。总体协调船体、轮机、电气等各方面之间的问题;协调解决船舶生产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船体方面的技术及工艺问题;船舶建造中船体方面的质量检验及监督管理;按客户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协助销售部门的工作 

    2023-04-01
  • 道路桥梁工程师招生简章
    道路桥梁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道路与桥梁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岗位职业能力,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道路与桥梁工程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能力。

    2023-04-01
  • 低空无人机飞控工程师招生简章
    低空无人机飞控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低空无人机飞控工程师是指熟练掌握民航通用低空无人机飞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利用雷达等无线电遥控设备,对低空无人机进行跟踪、定位、遥控、遥测和数字传输的专业人员。从事的主要工作为低空无人机航拍、测绘、监视、通信及后期处理,无人机维修、组装、调试和地勤服务等。

    2023-04-01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登录账号